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 / 楼市资讯 / 正文
正在阅读:深圳回应土地“撞限”:按时间节点区别对待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深圳回应土地“撞限”:按时间节点区别对待

转载 发布:2016/4/20 17:02:20 来源: 7947 阅读

  近期温州部分市民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使用权到期。此事引发外界强烈关注深圳在2004年出台的《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也被广泛提及。

4月19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通过官方微博发文称《若干规定》解决的对象特指在深圳存在的、特殊的行政划拨用地的问题。目前以“1995年9月18日”为合同签订的时间节点深圳市有关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

其中1995年9月18日前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局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不用补交地价。对于1995年9月18日后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是否需要交纳地价等问题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表示目前仍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相关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