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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永城市城市形象用语的公告

转载 2015/11/10 10:38: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永城新闻网 作者:今日永城报 163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提升河南省永城市城市文化品位和文明程度,提树永城新形象、扩大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永城城市形象”宣传用语,欢迎积极参与。
   一、征集时间:2015年11月1日至12月1日。
   二、征集内容:永城市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三、征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四、征集要求:
  (一)紧扣永城市的历史人文、自然山水、地域特色,充分反映永城城市整体特色和区位发展优势,体现永城城市独特魅力;(二)充分发挥文化定位在促进永城经济社会发展、塑造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凝聚度等软实力方面的作用;(三)体现通俗性和传播性,要求文字精练、概括准确,便于记忆和宣传,以20字以内为宜,应征作品应附有简洁鲜明的阐述、释义;(四)应征的用语须在2015年12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至永城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单位、联系方式等。
   五、奖励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入围作品5件;被评定为“永城城市形象”宣传用语的作品1件,奖励5000元;入围作品分别给予500元奖励;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有关说明:(一)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有权对入围、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创作者同意将著作权转让给主办单位,不再另付稿酬;(二)获奖作品内容相同的,奖励最先收到的作品(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和邮戳为准);(三)因误发、误传等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收件延误或丢失的,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四)涉嫌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五)为方便创作,请登录永城网、永城宣传网、今日永城传媒网等有关网络新闻媒体,以便进一步了解永城市人文历史、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等基本情况;(六)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次活动有关要求;(七)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人:张 辉
   电 话:0370—5185002
   邮 箱:13937039909@163.com
   中共永城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201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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